金門縣戰地政務凡55歲以上春節慰助金一萬二明入帳

2016/02/0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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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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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春節慰助金一萬二明入帳

2016/2/4

記者翁維智/縣府報導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105年春節慰助金業經金門縣政府民政處完成審核作業,符合申領資格之縣民,慰助金款項新臺幣12,000元將於本月5日當日匯入縣民申請時所提供之郵局(土銀)帳戶內;不符合申領資格之縣民,民政處亦將另行函請各鄉鎮公所協助轉知,敬請鄉親密切注意。
   民政處亦就以下三點提醒鄉親特別注意:
   一、本慰助金發放年齡至64歲止,年滿65歲者,即須另依據「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規定洽各鄉鎮公所社會課請領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
   二、慰助金完成初次申請後,符合資格者次節不用再申請,縣府將於每年春節、端節、秋節各核發慰助金新臺幣12,000元,惟倘有年滿65歲、死亡、戶籍遷出本縣等情事者,縣府將撤銷其發放資格。
'    三、符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年滿16歲者」之鄉親,倘確定於105年6月9日(含當日)前年滿55歲,自即日起即可備齊相關申請文件,逕向本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105年端節慰助金。
   縣府民政處長王中聖表示,去年慰助金首次發放時,還不到領取年齡的縣長陳福海即秉持著『施比受更有福』的理念,率領縣府局處主管們走訪金門社福機構捐出一筆又一筆的慰助金,適時將縣府團隊的愛心凝聚用在最需關懷的地方。
   王中聖說在春節前夕,陳縣長一如以往再次與同仁們前往社福機構奉獻愛心,盼藉此拋磚引玉,能讓更多領取慰助金的鄉親也能響應貢獻心力,『使慰助金轉化為關懷金』,不管是捐贈給社福團體或是孤獨弱勢者,都代表著金門人良善美德的延續與深化,共同形塑溫暖的社會氛圍讓幸福島嶼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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