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鵲巢鳩占」坐享土地紅利,與軍閥、強盜、匪類何異?
回覆此主題明玉
註冊 : 2015/12/18
發表文章 : 704
掌聲鼓勵 : 62
會員資訊
軍備局、國產署金馬聯合辦事處、連江縣政府等,得便於其行政專權利器,聯手霸凌剝奪了馬祖人民祖遺土地;猶比喻「鵲巢鳩占」坐享土地其成效益或強奪了民人私有財產之行為,與軍閥、強盜、匪類等何異?
*還地於民訴求文宣(一)
地籍清理有條例,
戰地馬祖要清理;
連江縣府悖法益,
祖遺土地枉遭棄。
*還地於民訴求文宣(二)
還地於民急如焚,
無良高官欺善民;
高喊修法不見林,
強占私田進國門。
*還地於民訴求文宣(三)
軍事徵用法,
徵用不依法;
民地公產化,
民怨沸騰化。
*還地於民訴求文宣(四)
我家門口地,
國產來搶地;
繳稅不合理,
補稅違天理!
*還地於民訴求文宣(五) 視為所有人, 民法認證人; 民地原始人, 繼受登記人。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