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心虛,刻意避開行政院 、陳雪生委員核認榮民之行政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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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核認榮民身分乙案,行政院接獲「馬祖戰地政務時期權益受損自救會」函後,三月2日已去函交由國防部、退輔會兩部會辦理,辦理結果需逕復本會外,並要求副知行政院在案。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接獲行政院交辦函後,先後於3日與7日連續下達兩函回復本會,前函僅副知國防部,刻意避開必須副知行政院與陳雪生委員之監督;有意間隔4天後,再重複函知本人,然後再單獨副知了行政院。詭異的公文內容,僅向行政院說明(又缺陳雪生委員),該會已於「106年3月3日以輔養字第1060017080號函復在案」(詳見該會如下兩公文)。
顯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了「823與619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核認「榮民身分」乙案,自知於法站不腳,心虛理虧,才刻意在行政文書公文上,動了手腳,以迴避逃避之詞,行政院與陳雪生委員之監督,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該會如此作法,又再度傷害了823與619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尤其不理會馬祖籍陳雪生立法委員,對本案行使中央立法委員之職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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