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三台海戰役——新政府國防部把馬祖民防自衛隊員當「馬伕」使喚

2016/08/2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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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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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開始每年補助連江縣政府約四千萬元,發放馬祖民防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每人三萬元為上限),若欲比照金門民防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金額,不足部分宜轉請連江縣政府由地方財政編列增發:尚請諒察。』等情。國防部一向以最不負責任、如此荒謬至極的推辭與作為,絕情絕義堪是權力傲慢的表徵,茲分別駁斥如下:

現代國人最有共識的:「同意使用者必須要付費」;過去八二三戰役期間,馬祖民防自衛隊員被國防部的軍隊,當「馬伕」來使喚,他們擔負著幾十年的軍事勤務,一直是無薪給付的;且聽從村中指導員(現役軍人)命令的任何任務使喚,如稍有不從,用上膛的槍械來押解,輕者關幾天禁閉;重者則送軍法室來審判。換句話說,作戰是軍人的天職,斯時,馬祖民防自衛隊員除了要配合軍隊參與作戰外,還要負責村中無止盡的工作。軍人還有薪水的保障,民防隊員非但無薪水,如果因生病等無法出差,還要自己出資雇請代班。做的是軍人之事,卻無軍人的身分保障,情何以堪?

故以,當初民防自衛隊員被當「馬伕」來使喚;至今國防部一推二淨;當不可國防部在馬祖拉了屎,則推給連江縣政府來替國防部擦屁股,則是負責任的政府嗎?國防部拉夫馬祖民防自衛隊員當「馬伕」來使喚,難道不用出面加以解決嗎?(文長未完,明日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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