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陸籍法官:南海仲裁完全忽視太平島

2016/07/15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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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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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陸籍法官:南海仲裁完全忽視太平島

香港舉行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新華社照片

中國國際法學會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今天在香港舉辦「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有來自大陸、香港及各國的頂級法律學者、國際法庭現任或前任法官、學界、業界與政府法律官員與會。

聯合國國際法院的中國大陸籍法官薛捍勤說,南海仲裁案存在許多謬誤,比如應菲律賓要求成立的臨時仲裁庭管轄本質上屬於領土主權問題的事項,超出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授權。

她並指出,即使缺席聆訊,國際法庭必定會兼顧到缺席聆訊國的權益,比如法官的代表性,但南海仲裁庭沒有這權做。

她並表示,在仲裁中,有關法官完全漠視太平島的資料。

作為業界的中國國民黨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香港寶聲集團董事長陳耀璋則表示,大家都知道太平島是擁有自然淡水的島嶼,裁決認為太平島是「礁」,「讓台灣人嚇了一跳」。仲裁員沒有實地考察,也沒有從中方取證,就帶有極大偏見地作出結論,裁決不合法不說,程序也非常不專業。

中國國際法學會最新出版的「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裁決沒有法律效力」中英文對照版研究報告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從認定事實到適用法律都充滿錯誤,其所謂仲裁及裁決至少存在六大謬誤。

第一,錯誤地認定菲律賓所提訴求構成中菲兩國有關「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約)解釋或適用的爭端。

第二,錯誤地對不屬於「公約」調整而本質上屬於陸地領土主權問題的事項確定管轄權。

第三,錯誤地對已被中國排除適用強制程序的有關海域劃界的事項確定管轄權。

第四,錯誤地否定中菲兩國存在通過談判解決相關爭端的協議。

第五,錯誤地認定菲律賓就所提仲裁事項的爭端解決方式履行了「交換意見」的義務。

第六,背離了「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目的和宗旨,損害了「公約」的完整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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