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核廢回饋金 發給每人以4萬元起跳
回覆此主題蘭嶼核廢回饋金 發給每人以4萬元起跳
作者記者李蕙君╱台東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6月25日 上午8:42
台電蘭嶼核廢貯存場101年至103年編列回饋金2.2億元,發放計畫定案!原本監察院不同意台電循往例,將整筆回饋金發放給蘭嶼鄉民,經過修正,扣除監察院要求3000萬元公共工程款,其餘1億8700多萬元皆可直接撥予鄉民,每人至少4萬元。
回饋金昨起開放申請至10月31日止,鄉公所估計這次通過申請人數4300人至4500人,最慢12月底會核入至申請者的郵政帳戶。
公所秘書李美富表示,這筆回饋金主要在改善鄉民環境、教育、衛生、醫療等生活層面,每人可領到4萬元,幼兒至國中學生則加發3000元獎學金,高中生加4000元、大學生加5000元,而60歲以上鄉民及重大傷病者加發5000元營養補給金。
台電回饋金每3年編列一次,原來直接撥給地方政府,用在公共建設興建及各項補助,13年前鄉公所提計畫送台電審核,希望提升家戶生活品質,開始第一次針對個人發放回饋金,每人6萬3千元,8年前二度發放每人5萬元,3年前則是每人9萬元,今年第四次發放。
有蘭嶼鄉民表示,外界常常誤解蘭嶼人每年都會拿一筆回饋金,這使得蘭嶼人面對回饋金發放時,明明應該理直氣壯,卻反而被外人說得好尷尬,其實換算下來,等於每月平均只獲償1000元,如果有人羨慕,「核廢料搬到你家隔壁好嗎」?
李美富強調,外界看蘭嶼拿回饋金會有所質疑,事實上,這筆錢補償不了鄉民對核廢的害怕與憂心,甚至直接影響生活,公所立場不變,土審委員會仍堅持不接受核廢貯存場續租土地,也希望核廢盡速遷移。
這次回饋金發放作業,針對非蘭嶼雅美族籍人士實際於蘭嶼就業或居住的申請年限,從30年放寬為12年,鄉公所巡迴說明時,也引發部分鄉民質疑;李美富表示,此規則已決議,會多方聽取及收集民意於日後作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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